日前,来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常委会职能作用发挥、代表工作开展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了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的意见。通过调研,调研组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综合运用《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各项监督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做到党委、政府所需,人民所盼。二是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及机关人员的履职能力,以适应人大工作开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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