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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开展情况

信息来源: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4-05-29 00:00:00


2012年7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友、张立梅以及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鸿银,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首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人社部门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观看了宣传展板和影像资料。随后,视察组又深入到汊河镇,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惠及全县近30万人的重大民生工程。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奖惩制度。县人社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在工作中广泛开展宣传,认真调查摸排,严格规范操作,全力推动工作开展。通过努力,我县提前半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成绩十分显著。我县作为安徽省唯一代表县,接受国务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督导调研组的督导和调研,受到督导调研组和省、市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国务院督导组领导评价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着手早、基础牢,政策明、百姓晓,机构精、责任清,准备早、机制活,队伍强、服务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视察组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理方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二是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乡镇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及时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规范操作,逐步完善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核准人口数据,及时发放养老金,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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