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4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友、许能龙、张立梅,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金同碧、张爱华,县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6月14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县环保局会议室集中学习了《环境保护法》有关章节,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查看了近年来的环保执法卷宗材料。随后,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宝荣水泥公司、安迈达特种铝业公司、金邦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舜山镇和平村、水口镇水东村、汊河镇小李庄等美好乡村建设情况,平洋水库、陈郢水库饮用水源和周边环境保护情况,来城水系规划建设、西外环路周边污水排放和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实地查看和了解了汊河镇及汊河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和转运情况,并进行了深入座谈。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以推进“生态强县”为抓手,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与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和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使我县的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县城排污管网建设速度和来城水系“三清”工程,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和“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努力遏制环境污染。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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