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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沈晔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9-05-17 11:23:32

2019418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沈晔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沈晔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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