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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静同志
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
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1-08-04 10:39:36

2020年7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赵静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赵静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人大代表职务,报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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