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王安东同志因到龄退休,请求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安东同志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沈庆春、王安东、刘峰3名同志因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