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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五次会议

信息来源:管理员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1-13 00:00:00

    12月28日下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梅、陶明、兰明传以及常委会委员共16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同碧,县政协副主席陆晓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以及县政府办、财政局、水利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汊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县级配套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项目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同意将来安县汊河新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2016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依法组织收入,硬化预算执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优先保障法定、重点和各项民生支出,精心组织财政收支决算工作,确保全年收支平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整个选举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确认了当选的213名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以及各代表团组成及召集人名单(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特邀人员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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