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7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陶明、张立梅、兰明传、沈庆春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凌文东,县政协副主席赵振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城基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债务管理,强化风险管控,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发挥应有作用。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同意2017年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领导,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调整后收入目标实现;要硬化预算执行,突出使用绩效,保障法定、重点和民生支出;要认真执行财政法律政策,精心组织财政决算,确保全年预算平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一并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把它放在为民服务、依法履职的重要位置来抓;要进一步增强焦点议案建议办理力度,切实推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解决;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不断提升办结率和代表满意度。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以及各代表团组成和召集人名单;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特邀人员和列席人员名单;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依法确认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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