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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王朦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9-04-25 16:47:56

424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庆春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以及机关委、室负责人参加检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顾永俊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经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24日上午检查组召开座谈会,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经信局、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首先集中学习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落实情况的汇报。随后,检查组与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查阅2018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卷宗。座谈会结束后,检查组深入到来安职高大气质量监测站、扬子地板、金邦新厂区、小灶王、水口佳和公司、华萃建材公司、兴茂旅游度假区、汊河港等地,实地察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超低排放、油烟净化、秸秆综合利用、扬尘处理等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检查组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环境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对下一步工作,检查组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要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法治轨道,为科学决策、精准治污提供有力支撑;要立足当前解决问题,注重源头防治,用严格的考核倒逼落实,用严明的纪律推动落实,用严厉的执法保障落实;要着眼长远综合防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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