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0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调查评议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和县交通局工作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梅、兰明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同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项长明、郭永刚,评议调查组全体人员,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和县交通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陶明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梅领学了《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和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迎评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同碧在讲话中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评议,充分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被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明确责任、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评议工作;要在认真总结,主动展示被评部门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主动聚焦短板,虚心听取评议调查组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梳理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执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俊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高度自觉的责任开展工作。充分认识调查评议工作是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切实把开展调查评议工作作为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提升政府部门群众满意度的有效措施。二是要明确重点、把握关键,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推进工作。在调查评议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坚持求真务实,牢牢把握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深入调查研究、突出整改实效四个关键。三是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以务实高效的保障落实工作。被评部门要主动接受评议,把调查评议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评议调查组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保密规定,确保调查评议工作责任、措施、效果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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