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来安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大机关机构编制的通知》的精神。
9月24日,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及设立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陶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