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陶明、张立梅、兰明传、沈庆春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同碧,县政协副主席刘月凤,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汪全,县人民检察院、监委、政府办等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2019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精心谋划2020年财税工作,加强税源培植,高质量完成收入目标;要加强预算管理,防范风险,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要保障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2019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举行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时间、建议议程和日程;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组成和召集人名单及特邀人员和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情况报告。会议要求,承办单位要强化议案建议办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严格落实“三见面”要求,主动作为,超前谋划,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助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审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草案;投票评选出了2019年度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