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陶明、张立梅、兰明传、沈庆春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凯,县政协副主席刘月凤,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汪全,县监委、政府办等单位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命朱全胜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依法接受张平龙同志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