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调查评议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城管执法局工作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明传、沈庆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同碧,评议调查组全体人员,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陶明主持会议。
张俊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调查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调查评议是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是促进和支持政府及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推进被评部门增强法律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二要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开展调查评议工作。此次调查评议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到8月下旬结束,历时三个月,要全面把握评议工作的任务要求、工作重点、程序步骤,扎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务求调查评议取得实效。评议调查组要严明工作纪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依法开展监督;被评部门要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对待常委会和代表提出的评议审议意见,切实整改到位。
会上,兰明传领学了《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金同碧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调查评议,充分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被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要深入动员发动,全力配合调查评议;要做好迎评安排,积极展现工作亮点;要正视意见建议,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迎评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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