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1月中旬举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月20日上午8时30分。 二、会议地点 110指挥中心10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报告,并作出决定;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赵强、姚艮平“荣誉市民”称号的报告,并作出决定; 3、人事任免事项。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一名;县政府办、财政局、国土局、民政局、城基公司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 五、会议文件和要求 请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列席本次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请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文字材料准备,于1月18日前将初稿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征求意见,正式报告材料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格式打印75份(A4纸),于1月19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ardm@163.com。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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