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月下旬举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2月22日上午8时30分。 二、会议地点 县110指挥中心10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定;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来安县新城区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决定; 3、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4、讨论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5、讨论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一名;县政府办、规建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交通局、城基公司、新安镇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 五、会议文件和要求 请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列席本次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请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文字材料准备,于2月20日前将初稿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征求意见,正式报告材料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格式打印75份(A4纸),于2月21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ardm@163.com。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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