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7月下旬举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7月27日上午8时30分(星期四)。 二、会议地点 县人武部五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 3、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7年乡镇4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审议。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一名;县政府办、发改委、审计局、文广新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以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基层县人大代表。 五、会议文件和要求 请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列席本次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请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文字材料准备,于7月21日前将初稿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征求意见,正式报告材料(格式见“来安县人大常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打印75份,于7月25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ardm@163.com。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