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9月中旬举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9月20日上午8时30分(星期三,一天)。 二、会议地点 110指挥中心15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审议;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审议; 3、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教体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审议; 4、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汊河新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北部旅游环线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6、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我县交通路网规划建设和交通管理情况的报告; 7、人事任免事项; 8、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一名;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县水利局、科技局、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商务局、人社局、金融办、民政局、卫计委、规建局、工商联、残联、文广新局、旅游局、交通局、扶贫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 五、会议文件和要求 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列席本次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请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文字材料准备,于9 月13日前将初稿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征求意见,正式报告材料按来安人大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专项工作报告格式》要求打印95份(A4纸),于9月18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ardm@163.com。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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