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支部),县经济开发区、汊河经济开发区工委: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已经十三届县委第33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来安县委
2013年1月29日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奋力打造“美好安徽第一印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等重大事项。
(二)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带有全局性的、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决议、决定的落实。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政府及“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6次以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下列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2年县级财政决算;
2、关于201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关于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4、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5、关于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
6、关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
7、关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8、关于美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9、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的报告;
10、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11、关于来城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关于检察院侵权渎职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13、关于法院案件执行情况的报告;
14、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5、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6、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听取政府及“两院”的其他工作报告。
(四)选择2-3个政府部门,结合听取其专项工作报告,采取县、乡(镇)联动方式,开展调查评议,全面了解部门工作情况,促进部门工作开展。
(五)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对《招标法》、《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同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发展乡村旅游、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两城”饮用水源保护、依法治理先进县创建、森林增长工程实施等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或调研。
(六)开展专题询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规定,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
(七)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对预算执行以及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着力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八)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案件综合分析,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督促政府和“两院”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提高审查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十)进一步落实监督公开原则。按照《监督法》规定,及时将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年度计划,以及政府和“两院”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等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一)加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对办理不力的机关,发出监督意见书,限期办结,并让其在新闻媒体上作出说明。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十二)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持用人标准,提高人事任免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十三)继续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切实发挥代表活动室联系选民的“服务区”、学习交流的“加油站”、代表工作的“示范点”作用。
(十四)组织开展代表履职“三个一”工程,鼓励代表在新的一年里,为家乡建设出一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献一条良策,为选民办一件实事。
(十五)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评议和执法检查,拓宽代表参政议政和知情渠道。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代表在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六)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对重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实行满意度测评。
五、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十七)继续坚持常委会负责同志分片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乡镇人代会、代表活动室建设、代表活动以及完善工作制度的指导。
(十八)组织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和规范化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六、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
(十九)督促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二十)加强对人大重大活动、工作创新以及代表执行职务的宣传报道,增强宣传效果。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人大信息工作,提高人大信息工作水平。继续办好来安人大网站和《来安人大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七、注重常委会能力建设
(二十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准确把握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十三)坚持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日和会前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千方百计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十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加强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二十六)有计划地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我县人大工作。
八、积极参与中心工作
(二十七)按照县委“一岗双责”的要求,继续把招商引资摆上重要位置,确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主动参与中心工作,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完成县委分工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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